【博愛校區】115學年度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特殊個案需求〔優先住宿〕申請作業事項(The 115th year Bo-Ai dormitory application for special needs)
115學年度
特殊個案需求
特殊個案需求
【優先住宿】申請注意事項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管理要點辦理。
敬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期限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受理收件時間
115年3月9日
至 115年3月20日 止
逾時視同放棄
至 115年3月20日 止
送件地點與方式
行政大樓 3樓
生輔暨校安組
請填妥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
受理對象 (優先順序)
請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未附證明者不予審核。
1
境外學生
僑生、外籍生、陸生、外籍交換生 (經校務系統審核)
2
身心障礙學生
領有中度(含)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
3
低收入戶
需檢附鄉鎮公所以上證明
4
中低收入戶
需檢附鄉鎮公所以上證明
5
公費生
需檢附公費生證明
6
原住民族籍學生
(以入學身分申請並經校務系統審核)
7
特殊境遇學生
請檢附相關證明以利審核
審核流程與重要提醒
-
審核公告 預計於 4月份 經審查會決議後,公告審核通過名單並保留115學年度床位。
-
未通過者之權益 未通過審核若仍想住宿者,請參加 115學年度一般生空床抽籤 (約於4月底抽籤,詳見宿舍網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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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期間內申請者 非於上述期間提出申請,視同放棄優先住宿權益,將依一般住宿作業辦理。
如有疑問請洽詢
(02) 2311-3040 分機 1234
學務處 生輔暨校安組 (博愛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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