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天母校區】114學年寒假住宿申請規定及注意事項

114學年度寒假住宿申請公告 (天母校區)

臺北市立大學 分區學務組

  • 一、寒假住宿時間 115年1月11日 12:00 至 115年2月22日 12:00 止 (共6週)。
    📅 春節期間:115年2月15日 至 2月19日
  • 二、收費標準
    • 全額收費:每人總計 NT$3,600 (含網路費$300)。
    • 電卡與保證金:延用114-1學期額度,寒假不另收費。
    • ⚠️ 額外繳費:入住時請於9樓保全室繳交宿舍自治費 NT$300
  • 三、申請資格 僅開放原住宿學生申請。(113學年度下學期不具住宿資格者,恕不受理)。
    ※ 除專簽申請(訓練/營隊)外,住宿不得低於兩週,其餘採全額收費。
  • 四、申請與繳費時程
    • 申請時間:114年12月22日(一) 09:00 至 115年1月4日(日) 17:00。
      👉 前往校務系統申請 (免交書面資料,逾時不受理)
    • 繳費單列印與繳費:115年1月5日(一) 08:00 至 1月11日(日) 17:00。
      (逾期需至台北富邦銀行臨櫃或ATM轉帳)
    • 辦理入住時,請務必將「繳費證明單」繳交至 9樓保全室

⚠️ 重要注意事項

  • 併寢原則:以原房間為原則,但若該寢室留宿僅剩1人,基於安全及資源考量,將打散至各寢室集中住宿
  • 離宿清空:未申請寒宿者,請將物品清空或裝箱整齊寄放(貴重物品自負保管責)。未申請者寒假期間不得進入宿舍
  • 門禁權限:未於期限內繳清費用者,將無法設定門禁系統,禁止進出宿舍,並視同取消床位。
  • 特殊權利:宿舍幹部及服務隊因公務需求,享有免換寢及免清空權利。

📍 辦公室位置:天母校區行政大樓 2樓 分區學務組

📞 如有疑問請洽:02-2871-8288 分機 7913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