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114學年度學生宿舍床位抽籤公告,請同學參閱
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114 學年度學生宿舍床位抽籤公告
一、依「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管理要點」第十二條辦理。(詳請參閱宿舍網頁)
二、本次抽籤之床位扣除新生及優先住宿的床位數,抽籤總數量:男生 30 床,女生 20 床。依 「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管理要點」,113 學年度採加權抽籤方式辦理(並依學生宿舍住 宿優良暨違規事項記點規範,採計 112學年內加扣點累計後每加(扣)1 點加 (扣)2%。)
三、抽籤時間:114 年 5 月 14 日(三)晚上 19:00 。
四、抽籤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九樓宿舍廣場。
申請日期:114 年 4 月 14 日 09 時至 4 月 25 日 16 時。(至校務系統線上申請)
抽籤對象:本校大學部在籍學生。(延畢生、研究生無法參加抽籤,僅可於開學後有空床時 申請後補),戶藉於台北市/新北市不得參加抽籤,但以 GOOGLE MAP 查詢,以大眾運輸工具,車程超過 90 分鐘以上可以參加。
抽籤方式:
1.依申請時間內至校務系統線上申請。
2.現場將採公開方式統一抽籤,由校務系統以亂數抽籤,並當場公佈中籤名單,未中籤者以抽籤序號排列為候補名單。
3. 凡中籤之同學,一律於 7 日內(114 年 5 月 21 日 19:00 前)繳交保留床位切結書,未於期限內繳納者,視同放棄,亦不得轉讓。
4.加扣點結算為 113/09/01~114/04/30 期間,每加(扣)一點為加(扣)2%中籤機率以此 類推。
注意事項:
1.申請抽籤者名單將於 114/5/15 公布於學校學網站中,可自行查詢,如有疑問,請於 3 日內提出,逾時概不受理。
2.中籤床位限當事人於 114 學年度使用,不得轉讓。
3.所有住宿生務須依宿舍網頁公告時限完成住宿費之繳納,並持收據辦理入住程序,逾期視同放棄床位。
4. 114 學年度宿舍規定請詳閱學校網頁,如因個人因素,無法適應宿舍團體生活之同學,應即早另行安排校外住宿事宜,以免違反住宿規定遭受退宿處分。
一、依「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管理要點」第十二條辦理。(詳請參閱宿舍網頁)
二、本次抽籤之床位扣除新生及優先住宿的床位數,抽籤總數量:男生 30 床,女生 20 床。依 「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管理要點」,113 學年度採加權抽籤方式辦理(並依學生宿舍住 宿優良暨違規事項記點規範,採計 112學年內加扣點累計後每加(扣)1 點加 (扣)2%。)
三、抽籤時間:114 年 5 月 14 日(三)晚上 19:00 。
四、抽籤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九樓宿舍廣場。
申請日期:114 年 4 月 14 日 09 時至 4 月 25 日 16 時。(至校務系統線上申請)
抽籤對象:本校大學部在籍學生。(延畢生、研究生無法參加抽籤,僅可於開學後有空床時 申請後補),戶藉於台北市/新北市不得參加抽籤,但以 GOOGLE MAP 查詢,以大眾運輸工具,車程超過 90 分鐘以上可以參加。
抽籤方式:
1.依申請時間內至校務系統線上申請。
2.現場將採公開方式統一抽籤,由校務系統以亂數抽籤,並當場公佈中籤名單,未中籤者以抽籤序號排列為候補名單。
3. 凡中籤之同學,一律於 7 日內(114 年 5 月 21 日 19:00 前)繳交保留床位切結書,未於期限內繳納者,視同放棄,亦不得轉讓。
4.加扣點結算為 113/09/01~114/04/30 期間,每加(扣)一點為加(扣)2%中籤機率以此 類推。
注意事項:
1.申請抽籤者名單將於 114/5/15 公布於學校學網站中,可自行查詢,如有疑問,請於 3 日內提出,逾時概不受理。
2.中籤床位限當事人於 114 學年度使用,不得轉讓。
3.所有住宿生務須依宿舍網頁公告時限完成住宿費之繳納,並持收據辦理入住程序,逾期視同放棄床位。
4. 114 學年度宿舍規定請詳閱學校網頁,如因個人因素,無法適應宿舍團體生活之同學,應即早另行安排校外住宿事宜,以免違反住宿規定遭受退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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