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天母校區)
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
111.6.23 教育部第10 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2 次會議通過
一、 本指引係供教育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督導所屬或受補助學校新建、整建廁所及宿舍,檢視其空間符合性別友善原則之參考;另學校自籌財源或地方政府補助所屬學校辦理時,得參考之。
二、 性別友善廁所
(一) 內涵:設置任何性別者都能使用,且使用時都能感到自在的友善廁所。
(二) 參考項目:
1、 大專校院每幢建物設置1 處以上的性別友善廁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主要教學空間或師生主要活動空間,至少設置1 處以上的性別友善廁所。
2、 性別友善廁所的地點,應設置於不具性別檢查的空間(如不在男廁或女廁範圍)。
3、 性別友善廁所的硬體設施,應重視維護使用者隱私權及人身安全。
三、 性別友善宿舍
(一) 內涵:設置促進性別共融及性別地位實質平等的友善宿舍。
(二) 參考項目:
1、 宿舍之名稱無性別二分及複製性別刻板印象。
2、 宿舍設有任何性別均可使用之交誼廳、廚房、曬衣場或其他公共空間。
3、 宿舍之形式除集中式房型之宿舍外,宜提供學生多元選擇,包括具獨立衛浴之套房;並建議可有公寓式、家庭式等形式之宿舍。上述套房宜設於不具性別檢查且非標籤化特定學生的宿舍空間(如同層皆不分性別,或同幢皆不分性別之宿舍等)。
◎有申請需求者請洽宿舍管理員
譚仲淯、張慧芬(02-2311-3040分機7501、7502)
學務處生輔暨校安組(博愛校區)
林宿舍輔導員(02-2311-3040分機1213)。
分區學務組(天母校區)
謝約僱人員鴻志(02-2871-8288分機7911)
◎性別平等申訴管道(性騷擾、性霸凌、性侵害、違反與性或性別有
關的專業倫理行為):
(二)臺北市立大學申訴電話:
02-2371-4063(博愛) 02-2871-9222(天母)
(三)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電話: (02)2361-5295。
(四)臺北市性騷擾防治諮詢專線,聯絡電話:(02)2391-1067。
(五)衛生福利部 113 保護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