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學生宿舍【大學部、研究所新生】113學年度床位申請作業公告

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學生宿舍大學部研究所新生113學年度床位申請作業公告

一、申請身分及名額

() 研究所新生 (如名額超過床位數,以抽籤決定)

() 大學部新生、113學年度轉學生、一年級復學生。
(
大學部新生優先住宿)

二、辦理期程:

(校務系統申請:

  1. 一般申請
8
12 09:00 815 12:00

    2. 指考大學部新生系統申請:
8
15 15:00 822 12:00

    3.研究所新生系統申請:

        812 09:00 815 12:00

(資格審核、床位抽籤及結果通知:

1. 資格審核:採系統資料及書面文件查核。

三、線上申請作業:請於校務系統提出申請(必填)

(系統連結:my.utaipei.edu.tw

(請透過校務系統訪客登入-->
點選新生住宿申請-->帳密輸入身分證字號/西元出生年月日

四、住宿申請類別及程序文件:

類別

身分別

程序文件

一般住宿申請

  1. 一般生
    設籍於臺北市、新北市以外(不含石門、三芝、金山、萬里、坪林、貢寮、雙溪、瑞芳、三峽、平溪、烏來十一個地區者。)
  2. 境外生
  3. 公費生
  4. 原住民籍學生
  5. 設籍新北市、距離學校單趟車程90分鐘以上

i) 一般生、境外生、公費生、原住民籍學生請登入校務系統,線上申請完畢需另寄送紙本,並於826日逕行於校務系統確認申請結果。

ii) 以【設籍新北市、距離學校單趟車程90分鐘以上】身分申請之同學,請另寄送戶籍謄本及車程證明文件
戶籍謄本申請時間須為1138月份,「個人記事」請勿省略。車程證明文件可用Google™ 地圖計算呈現,以平日08:00抵達校區,使用大眾運輸車程為基準。

優先住宿申請

  1. 領有中度(含)以上
    身心障礙手冊學生。
  2.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學生
    (鄉鎮公所以上證明,
    /里長證明不符資格)
  3. 特殊境遇學生
    (檢附相關證明以利審核)

i) 請自行登入校務系統線上填寫申請資料,並將系統產生之線上申請結果下載列印。

ii) 另於【學校首頁-學生專區-住宿及租屋服務】自行下載優先住宿資格申請表,填妥後併同前項線上申請結果,並檢附下列文件送交審查:

(1) 戶籍謄本正本1份(審核後不發還),申請時間須為1138月份,「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與「個人記事」請勿省略。若申請人與父母或監護人不同戶籍須另附父母或監護人之戶籍謄本。

(2)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iii) 如檢附資料不符標準,則視戶籍狀況改為一般生辦理。

 

 

 

 

 

 

 

 

 

 

 

 

 

 

 

 

五、請將相關證明文件於113820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100234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軍訓室
封面請註明 【113年博愛校區住宿申請】。

  • 新生報到開宿:訂於8月31、9月1日,09:00-18:00
    舊生報到開宿:訂於991009:00-18:00
    請攜帶身分證件報到、依分配床位入住。

住宿環境與費用:博愛宿舍全棟均為6人雅房,公共浴廁。住宿費及網路使用費列於註冊繳費單一併收取。

入宿其他應繳費用以現金繳納,立據收執。

一、每學期住宿及網路費5,500 (不含寒暑假住宿)

二、入宿其他應繳費用:

離宿保證金

600

 



2100


 

住宿作業保證金

600

電卡押金
(
內含儲值金$200)

300

 

臨時門禁卡押金

300

宿舍自治會費 300

三、就學貸款:新生可同時辦理住宿費、網路費貸款手續,請參考就學貸款辦理程序
(
或聯絡承辦人:02-23113040分機1214 吳組員)

  • 如有任何住宿問題請以下列方式洽詢宿舍管理【生輔暨校安組】,詢問時請提供學號、姓名、問題概要,以利儘速協助處理:

一、住宿法規及申請作業表格均公布於學校首頁>
 住宿及租屋服務網,請自行參考及下載使用。

   二、FB專頁:北市大松梅苑快訊 (歡迎關注獲取最新訊息)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