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步驟:簽署契約
步驟三:關鍵戰役
簽約前哨站
從談判議價到法律攻防,守護你的租屋權益
如何議價?三大攻心術
基本原則:確認喜愛程度、展現好房客特質(單純、愛乾淨、準時繳租)、了解附近行情。
哀兵型
強調學生身份、經濟能力有限,但保證生活單純。
「我們幾個都是學生,雖然預算有限,但絕對不會給您惹麻煩,只希望租金能再斟酌一下...」
專家型
掌握行情,並適時指出屋況缺點(如採光、老舊)作為籌碼,但需有憑有據。
「這價錢是合理的,但因為採光比較差一點,如果您可以減一點,我馬上就決定租下來。」
精算型
以「長期承租」或「一次付清」換取折扣;或要求含水電網路費。
「我打算長租一年,如果一次付清一學期的租金,能不能算便宜一點?」
定金與費用地雷
嚴重警告:定金法則
定金一旦支付,若因個人因素(如反悔不租)導致無法履約,房東有權全額沒收。建議:
- 定金不要超過租金的 1/10 (或 1000 元內)。
- 看屋時不要帶大筆現金或提款卡,避免衝動付款。
- 付款務必索取收據 (註明若房東反悔需退還)。
主動詢問清單
- 額外費用:管理費、水電費計算、網路費、瓦斯費?
- 特殊限制:不可釘牆?不可養寵物?門禁時間?帶異性過夜?
簽約教戰手冊
[Image of residential lease agreement sample]1. 簽約形式與身分確認
- 驗明正身:確認房東是屋主(看權狀/稅單)。若是二房東,需確認大房東同意轉租。
- 簽名效力:民法規定「簽名」與「蓋章」具同等效力。
- 未成年簽約:未滿20歲建議由家長陪同;但若為生活必需(求學租屋),依事實認定簽約仍可能有效。
- 不定期租約:租期超過一年未立字據,或期滿後繼續收租,視為不定期租約(對房客較有利,房東難趕人)。
2. 金錢與賠償條款
- 押金上限:法律規定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
- 修繕責任:若無特別約定,房屋自然損壞(如漏水)由房東負責維修。
- 稅金轉嫁:爭取刪除「租賃稅由房客補貼」之條款。
- 提前解約:市售契約常有「提前搬離需賠一個月」條款。建議爭取「若提前一個月通知或找到新房客,則免賠償」。
3. 特殊狀況應變
- 買賣不破租賃:租約期間若房子被賣掉,新屋主必須繼續履行原租約(除非是不定期租約或未公證之5年以上長約)。
- 返還原狀:除事先約定,房東不得以「返還原狀」要求房客幫忙粉刷舊牆或換新設備。
- 資料留存:簽約後,務必填寫雙方「戶籍地址」與「身分證字號」,以便日後寄發存證信函。
租金扣抵所得稅
報稅前建議先告知房東,以維持關係和諧。需備齊:
- 契約書正本:需有房東簽收租金紀錄。
- 租金支出證明:匯款單或收據。
- 入籍證明:戶口名簿或切結書。
結語:獨立的開始
第一次租屋是學習獨立的寶貴課程。雖然過程繁瑣,但只要「事前多做功課、仔細看屋、詳閱契約」,就能避免99%的糾紛。 若遇到問題,別忘了尋求學校教官或生活輔導組的協助。願大家都能找到溫暖的第二個家!
下載教育部版學生租賃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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