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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外租屋訪視,完成者可獲得禮品一份。

為保障本校學生校外租屋安全,本處提供校外租屋訪視,有興趣之學生可向本處業務承辦人申請,完成訪視者可獲得禮品一份。
1.實施對象:本校在學學生。
2.實施內容:協助本校學生消防、防竊、用電等安全檢查。
3.實施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
4.業務承辦人:
天母校區 分區學務組班先生。
博愛校區 生活輔導組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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