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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事宜

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同學,請於112年10月20日前繳交完畢,逾時將不受理。

天母校區請交至行政大樓2樓 分區學務組班輔導員

博愛校區請交至行政大樓3樓 生活輔導組哈勇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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