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校區-公告】114學年度學生宿舍-暑假住宿申請辦法
一、博愛校區住宿期間:115年6月28日(日)12:00至115年9月6日(日)12:00止,共10週。
二、暑假住宿僅開放115學年度具住宿資格者申請(不包含應屆畢業生、延畢生及未抽到115學年度床位者)。
三、申請時間:115年6月1日(一)9時起至6月17日(三)17時止,由學生校務系統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繳費期限:115年6月22日(一)至6月29日(一)止,暑宿費用繳費單共2張(1張住宿費、1張宿舍代收費用),請於辦理入住時繳交繳費證明至管理員室。
- 【住宿費】用列印繳費單步驟:校務系統>列印繳費單>自行列印強往指定超商繳費。
- 【宿舍代收費用】列印繳費單步驟:校務系統>出納系統>繳費單列印作業>住宿代收費>查詢>列印。(手機無法顯示,請由電腦查詢)
五、暑宿為短期住宿,無中途放棄住宿退費機制,請確認住宿日期後再提出申請;申請後若因故需放棄暑假住宿申請,請於住宿第一週內,務必至學務處生輔暨校組辦理『放棄住宿資格』手續,未辦理者視同欠費,逾期申請/繳費者將依輔導管理辦法,視狀況給予扣點。
六、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管理要點」第六點規定,住宿生應於期限內繳納各項費用,逾期未繳者將取消床位,並不開通暑假期間門禁權限;相關欠費紀錄亦將保留於學籍系統,須於畢業離校前完成繳清,始得辦理離校手續。
七、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管理要點」第二十五點規定,因訓練、營隊、服務學習、志工服務、修課或校內工讀因素申請短期留宿者,住宿費用得依實際申請週數按週收費(不得低於2週);其餘申請者則依開放住宿週數全額收費。符合前述條件者,請填寫相關申請表(如附件)並於線上申請時間申請辦理。
- 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請繳交至學務處生輔暨校安組辦理。
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如有疑問可洽,博愛校區:02-2311-3040分機1233、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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