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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暨校安組】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重申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自115年起不再接受無房屋稅籍或未保存登記建築物之新案申請

115年度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新制規定公告 - 臺北市立大學
國土管理署 115年度重大政策變更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115年度新制規定公告

攸關同學校外租屋補助權益!自 115 年度起,申請租金補貼之房屋將嚴格審核合法性,尋覓新學期租屋處請務必留意相關規定。

【重大變革】頂樓加蓋不得再申請補貼!

自 115 年度起,新申請案之租賃房屋 必須具有房屋稅籍及建物保存登記(或取得合法證明文件)。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將由主辦機關直接予以駁回。

115年度 新申請案規定

  • 房屋必須具備 房屋稅籍
  • 必須已辦理 保存登記 或取得建築物 合法證明文件
  • 若不符合上述條件,地方主辦機關將 依法駁回申請,無法領取補貼。

114年舊戶 續領權益

  • 若為 114 年度已核定在案之補貼戶,經系統舊案帶入 115 年度審查合格者,得不受新制合法建物之限制
  • 最長可於 原租賃同址 續領補貼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 注意:若於補貼期間 變更租賃地址(搬家),新租屋處則必須符合 115 年度合法建物之新制規定。

期末尋覓新居,請多加利用官方資源

為利同學尋覓新學期租屋,國土管理署已於補貼專案計畫頁面建置相關連結,提供 建物資料查詢包租代管物件 等安全租屋資訊。

前往 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頁面查詢

* 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4月27日國署住字第1151078876號函辦理。

臺北市立大學 學務處 生活輔導與校園安全組

承辦人:賴敏堯

02-2311-3040 分機 1213

csaul76@utaipe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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