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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校區】113學年度在校舊生床位申請作業公告 (The 113th year Bo-Ai dormitory application procedures for original students)

博愛校區學生宿舍【在校舊生】113學年度床位申請作業公告

臺、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輔導管理要點辦理。

貳、申請作業辦理期程:

  • 校務系統申請、文件繳交:202448 202441917時。
  • 資格審核結果通知:422日至 426日。
  • 床位公開抽籤(線上)42919時。
  • 床位登記 (松苑、梅苑中庭)57 (1820)

參、申請資格:

  • 本校學生 (不含博士班、在職進修碩士班、碩三()以上、大學部延畢生)
  • 11381日前,設籍於臺北市、新北市(不含石門、三芝、金山、萬里、坪林、貢寮、雙溪、瑞芳、三峽、平溪、烏來 11個行政區) 以外,滿二年者。
  • 設籍新北市(非前項所列11個行政區),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單趟車程耗時90分鐘以上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 境外生(或具雙重國籍、一等親親屬在臺居住者),以一般生視之,須符合前項條件。
  • 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罹患宿疾致使身體行動不便之學生,不受戶籍地設籍限制,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肆、學生宿舍床位優先分配順序:

  • 113學年度大學部/研究所一年級新生、轉學/復學一年級新生。
  • 境外生、原住民籍學生。
  • 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學生。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
  • 公費生
  • 113學年度新任宿舍生促會幹部、卸任績優宿舍生促會幹部及
    宿舍服務隊學生
  • 校體育代表隊
  • 113學年度新任學生會會長及副會長
  • 特殊境遇學生

伍、一般生住宿申請作業:一般生住宿申請作業:

  • 登入校務系統填寫申請資料>檢附自動產出之申請表、含個人記事註記之戶籍謄本(正本)送交生輔暨校安組辦理;具112學年度床位資格者無需另檢送紙本。
  • 設籍新北市、距離學校單趟車程90分鐘以上身分之同學,檢附前項文件、另附路程證明文件(Google map計算星期一早上08:00抵達學校,大眾運輸所需時間) 送交至生輔暨校安組辦理。
  • 境外生、原住民籍、公費生、宿舍幹部/服務隊、校體育代表隊、新任學生會會長及副會長身份為系統檢核、無需另交紙本附件。

陸、床位公開抽籤:

  • 426公告113學年度床位分配名額及預估中籤率;
  • 42919時,於網路公開抽籤作業。抽籤日當天進行住宿規範宣導、床位登記說明、抽籤系統測試(試抽2)、正式抽籤。中籤及候補序位名單當晚公告。

柒、床位登記:

  • 57 (1820),於松/梅苑中庭舉行選寢大會,辦理寢室床位登記作業。
  • 請參考寢室位置分配圖,預先考量想要選填的寢室及床位。
  • 當日寢室(床位)登記順序以各寢室組成人員之積分高低為依據,
    寢室積分組成辦法如下:
    1. 團體積分
      完成6人滿寢群組,每組加團體積分5分。
    2. 年級積分(個人)
      三年級(含)以上4分、二年級3分、一年級2分。
    3. 特別積分(個人)
      卸任宿舍服務隊加1分、卸任宿舍幹部加2分、
      績優宿舍幹部3
    4. 寢室組成人員之生活表現加、扣點。
  • 床位登記當日請各寢室群組至少派1員代表出席。當日未參加床位登記者由自治會代為分配床位(已有床位同學應於開宿期間繳交住宿保證金1200元及自治會費300元,共計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上列費用須親至管理室繳納,未於期限內繳費視同放棄住宿資格。)

捌、床位放棄申請及候補通知作業:

  • 已有113學年度床位資格,因故欲放棄者,請依規定辦理放棄住宿資格。如未辦理,學籍繳費資料將有欠繳註記,未結清將無法辦理畢業/離校作業。
  • 請勿私自頂讓床位。依住宿優良暨違規事項記點規範八之(),雙方給予扣點30分,勒令退宿並取消在學期間住宿申請資格。
  • 113學年度新生床位申請截止後,立即辦理舊生候補入住作業,屆時請自行注意來電狀況或宿舍公告。

玖、以上各項申請作業請在期限內完成,逾時不候:

相關住宿法規及申請作業表格均公布於【學校首頁-北市大住宿服務】網站,請自行參考及下載使用。
任何住宿問題歡迎洽詢生輔暨校安組宿舍輔導員,詢問時請提供學號、姓名、問題概要,以利儘速協助處理。

更多資訊/聯繫方式:

    • FB粉絲頁:北市大松梅苑快訊
    • 校內電話: 02-2311 3040分機1213


* 請勿撥打校安專線電話詢問宿舍有關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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